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www.lenscredit.com相关招生简章的要求,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邮寄的材料进行了严谨细致的审核,现按有关要求对审核合格名单进行公示。
公示期:2020年6月1日——6月5日。
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名单有疑问或异议请与我办联系,电话0371-67781182。
通过我校审核的考生可按照联招考试、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相关要求报考我校相应专业。
www.lenscredit.com招生办公室
2020年6月1日